更版功能
新增家醫會員多重慢性病人門診整合對象收案申報功能
分類:門診系統 日期:2019-03-07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多重慢性病人門診整合費用
1. 會員有2種(含)以上慢性病並於收案診所內就醫,且當年度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處方調劑日份須達56日(含)以上,並無「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之重複用藥情形者。
本項慢性病係指: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動脈粥樣硬化、心臟病、腦血管病變、失智症、甲狀腺機能障礙、慢性肝炎、肝硬化、攝護腺(前列腺)肥大、痛風、慢性腎臟病、慢性貧血、慢性阻塞性肺病。
2. 醫師提供整合照護後,應於會員之就醫當日病歷中,由負責整合之醫師於其診斷下,簡述整合之內容或藥品,以備查核,並於費用申報時,於「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醫療服務點數及醫令清單」之「d13」欄位填報,註記「整合照護模式」。若醫師未於病歷中載明前述之整合資料者,不得註記「整合照護模式」。
支付方式:符合前項條件者,當年度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處方調劑日份達56日(含)以上,每一會員每年度支付500點;若當年度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處方調劑日份達169日(含)以上,每一會員每年度再增加支付500點。《採年度結算》
版本需求:醫聖門診系統版次9.0052以上
更版功能說明 請參閱 家醫計畫收案對象如何填報多重慢性病人門診整合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