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操作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23-08-01
自112年7月1日起,配合新制部分負擔實施,預定出國或其他特定因素
需一次領取2個月或3個月用藥之連續處方箋案件,原使用一筆併報方式修正為分開列報
開啟醫聖診療系統參數設定:
確認 參數編號 I042 慢簽第二次調劑日期是否可以等於就醫日期 設定值是否為 Y
*未設定為Y時,掛入會出現以下提醒*
醫聖藥局系統操作說明: (以預定出國一次領取總用藥量為例)
連續處方箋第一筆(連1):《收基層診所慢連箋無需加收藥品部分負擔》
以第一次領藥方式掛入調劑,「特定治療」欄位點選『H8 預定出國』再按下存檔即可
(同日)連續處方箋第二筆(慢2):
以第二次領藥方式掛入調劑,「特定治療」欄位點選『H8 預定出國』再按下存檔即可
操作說明:
於「F4 歷史病歷」點選同日第一筆掛入之連處,再點選『D 轉入診療』
出現如下圖選單,點選『第二次[2]』,系統會自動帶入相關欄位資料
● 28天或30天 / 開立可調2次 / 本筆輸入28天或30天(領取1個月)
● 28天或30天 / 開立可調3次 / 本筆輸入28*2=56天或30*2=60天(領取2個月)
掛號編輯系統畫面:確認欄位顯示資料無誤,按下「存檔F9」即可
「給藥天數」依照當次領取一個月(二個月)28天(56天)或30天(60天)帶入
「特定治療」點選『H8 預定出國』再按下存檔即可
(註:一次領取二個月藥量申報藥事服務費為 75點*2次)
出現以下提醒訊息:確認無誤按「是」
出現以下提醒訊息:確認無誤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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