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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體操作

    因應COVID-19「視訊診療須知」醫療費用申報如何操作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21-05-26

     

    版本需求:醫聖門診系統版次11.065以上 

    更版功能:因應健保署1100521公告視訊診療須知最新版修正新增

    虛擬醫令『ViT-COVID19』(視訊問診)及『PhT-COVID19』(電話問診)申報及健保卡上傳功能

    *請用戶執行『醫聖最新版本下載>第4項 醫聖自動更新管理』功能下載更新即可*

     

    醫聖診療系統操作說明:
     

    ● 於「F3診療作業」畫面下方按下『F12』或於『4藥品資料』新增虛擬醫令代碼

    簡稱欄位可自定,健保碼欄請輸入『VIT』再按下『ENTER』鍵即可帶出預設完整資料

    於「單價為0不檢查」欄點選「是」,再按下『存檔』即可

    *因應系統規則『ViT-COVID19』健保碼英文仍以大寫呈現*

     

     

    簡稱欄位可自定,健保碼欄請輸入『PHT』再按下『ENTER』鍵即可帶出預設完整資料

    於「單價為0不檢查」欄點選「是」,再按下『存檔』即可

    *因應系統規則『PhT-COVID19』健保碼英文仍以大寫呈現*

     

     
     
    於F3診療作業畫面,若申報案件為視訊問診,鍵入虛擬醫令代碼『ViT-COVID19』

     

     

    於F3診療作業畫面,若申報案件為電話問診,鍵入虛擬醫令代碼『PhT-COVID19』

     

     

    於批價作業畫面,特診代碼欄位點選『EE』存檔即可!

     

     

    相關檔案下載:

     

    *僅限衛生局指定之通訊診療機構或設有急醫學科之醫事服務機構使用*
    *輸入病患之身分證號後,點選「查詢」按鈕;此時將讀取「醫師之 醫事人員卡」
     及「健保讀卡機/雲端控制軟體」,再次確認為是否為授 權醫師或藥師*
     

    延伸閱讀

    健保署專區>COVID-19保費與就醫權益因應COVID-19疫情之視訊診療

    因居家隔離檢疫無法親自就醫,但具有長期慢性病用藥需求,如何領取藥物?醫療費用如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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