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修訂增列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健保卡資料登錄及上傳作業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2-06-10

醫務管理組 / 111.06.06
檢送修訂「健保卡上傳格式1.0作業」增列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健保卡資料登錄及上傳作業
(一)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自就醫日期自111年6月1日起,逾72小時或未上傳將不予給付當次診察費用(E5204C及E5208C)或藥事服務費。
(二)依TFDA之輝瑞Paxlovid中文說明書 (1110517版)、默沙東Molnupiravir中文說明書 (1110504版),修訂A77(總量)欄位如下:
1、XCOVID0001(Paxlovid)包含2錠Nirmatrelvir(150 mg 錠劑)與1錠ritonavir (100mg 錠劑),每日2次,共服用5天
(1)用法(A75)填入限BID或Q12H或ASORDER;天數(A76)填入「5」;總量(A77) 填「10.0」
(2)如經醫師判定後處方Nirmatrelvir(150 mg 錠劑)減為1錠時,用法(A75)可填ASORDER,天數(A76)及總量(A77)不變,惟應於病歷載明備查。(依TFDA之輝瑞Paxlovid中文說明書 (1110517版)
2、XCOVID0002(Molnupiravir) 每顆200mg(膠囊),每次服用800mg(4顆),每日2次,共服用5天
(1)用法(A75)填入限BID或Q12H或ASORDER;天數(A76)填入「5」;總量(A77) 填「40.0」
(2)依Molnupiravir使用說明,應確實完成完整的五天療程。(依TFDA之默沙東Molnupiravir中文說明書 (1110504版)
(三)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與其他藥品分別開立處方箋之目的,係為避免影響Paxlovid領藥途徑,如為同一家醫事服務機構調劑可完成口服抗病毒藥物與其他藥品之調劑時,則不限定必須分2張處方箋開立及上傳。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