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1月15日生效
分類:衛福部 日期:2019-11-18
行政院公告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5日
院臺法字第1080035495號
主 旨: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生效。
依 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第三級毒品之「3,4-亞甲基雙氧苯基乙基胺戊酮(N-Ethylpentylone)」。
二、修正第三級毒品之「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戊酮(1-(Chlorophenyl)-2-(1-pyrrolidinyl)-1-pentanone、Cl-Alpha-PVP)」。
三、修正第三級毒品之「苯基乙基胺己酮(N-Ethylhexedrone)」。
四、新增「2-氟-去氯愷他命(2-Fluorodeschloroketamine)」為第三級毒品。
五、新增「3,4-亞甲基雙氧苯基甲胺己酮(3,4-Methylenedioxy-α-pyrrolidinohexiophenone、MDPHP)」為第三級毒品。
六、新增「1-戊基-3-(1-四甲基環丙基甲醯)吲哚((1-pentyl-1H-indol-3-yl)(2,2,3,3-tetramethylcyclopropyl)methanone、UR-144)」為第三級毒品。
七、新增「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丙酮(Chloro-α-PPP)」為第三級毒品。
八、新增「去氯-N-乙基愷他命(Deschloro-N-ethyl-Ketamine)」為第三級毒品。
九、新增「乙基乙基卡西酮(Ethylethcathinone、EEC)」為第三級毒品。
十、新增「氟-α-吡咯啶苯己酮(Fluoro-PHP)」為第三級毒品。
十一、新增「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Methyl-N,N-Dimethylcathinone)」為第三級毒品。
十二、新增「依替唑侖(Etizolam)」為第三級毒品。
十三、新增「氯地西泮(Chlorodiazepam)」為第四級毒品。
十四、新增「4-苯胺-N-苯乙基-4-哌啶(ANPP)」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
十五、新增「N-苯乙基-4-哌啶酮(NPP)」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
十六、新增「三級丁氧羰基愷他命(N-Boc-Ketamine、tert-Butyl(2-(2-Chlorophenyl)-2-(methylamino)cyclohexanone))」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
十七、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附表三、第四款附表四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