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有關107年7至12月成健、兒健檢查結果資料上傳筆數不完整來函限期補正說明,逾期未補正將追扣申報費用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9-10-22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函 發文日期 108.10.02 國健企字第1081400840號
主旨:有關貴院(所)107年7至12月預防保健服務檢查結果資料上傳筆數不完整一案,未上傳檢查結果之預防保健服務項目及清單如附件1,請於108年11月15日前補正上傳資料,如逾期仍未補正,本署將追扣申報費用,請查照。
一、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19點規定(如附作1),略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應於提供各項預防保健服務日之次月一日起六十日內,依下列規定,於網路向健康署詳實申報資料。(一)辦理兒童預防保健服務者,應將一歲半至二歲、三歲至七歲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檢查結果,傳輸至健康署指定之系統或登錄於健康署指定之網頁;(六)辦理成人預防保健「健康加值」方案者,應將該方案檢查結果傳輸至健保署指定之系統或登錄於健康署指定之網頁。逾期未申報相關資料或申報資料不完整、不正確,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仍未補正者本部得不予核付費用。」
二、本署於108年8月進行107年7至12月成人及兒童預防保健申報資料與檢查結果檔勾稽,檢查結果上傳筆數不完整情形,補正上傳說明如下:
(一)成人預防保健檢查結果補正上傳相關作業,請參考附件2之補正說明。
(二)兒童預防保健檢查結果補正上傳相關作業,請於限期內登入本署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統(https://mbh.hpa.gov.tw/Web/Notice.aspx),以批次上傳或單筆新增登錄方式補正,補正完畢請點選預防保健資料作業「資料管理及查詢」或「上傳紀錄查詢」功能,確認是否已完成資料補正。如有系統操作疑義,請洽本系統諮詢服務電話:(02)2559-1971,楊小姐。
三、若對資料補正仍有疑義,聯絡資料如下:
(一)預防保健專案辦公室:(02)2733-0549 ,吳先生。
(二)兒童預防保健:(02)2559-1971,楊小姐。
(三)成人預防保健(B、C型肝炎篩檢資料補正):(02)2522-0696,張小姐。

國民健康署之結果上傳比對皆係以成功上傳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網站:服務項目>成人健檢作業」為準,若院所係以批次資料上傳者,建議務必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網站:服務項目>成人健檢作業>成人健檢批次上傳查詢結果作業」,確認是否批次資料上傳檢核結果皆正確無誤。
院所若按月批次上傳「檢核狀態」為「檢核成功」時,建議由該月上傳名單中抽數筆身分證號,使用『單筆結果查詢』方式,確認國民健康署系統確實有收到成健報告電子檔資料。【操作說明請參考相關檔案下載】
注意!院所若於隔年收到國民健康署來函告知申報資料與檢查結果檔勾稽後,有出現檢查結果上傳筆數不完整情形,並給予未上傳檢查結果之清單明細時,請於健康署規定補正上傳期限內,依據清單明細上載未上傳之費用年月重新轉檔上傳檢核。
為求謹慎,補傳報告資料檢核成功後,請務必依據國民健康署來函清單明細對象逐筆使用單筆查詢功能【操作說明請參考相關檔案下載】,確認每一筆資料皆已完成入檔(若筆數過多,可抽樣查詢),若有查詢不到之對象,再請電洽醫聖客服為您處理。否則補正上傳期限截止後,健康署會進行第二次勾稽作業,勾稽結果若仍比對不到檢查結果上傳資料,隨即追扣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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