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6-03-0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發布日期:104.12.30
健保醫字第1040014494號
主旨:關於衛生福利部104年12月29日以衛部保字第1041260957號令,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項目、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一至四,請參考,並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
附件:
附件一:衛生福利部發布令-PDF格式 (另開視窗)
附件二:修正總說明-PDF格式 (另開視窗)
附件三:修正項目-PDF格式 (另開視窗)
附件四:修正條文對照表-PDF格式 (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