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診所病歷e化
    使用者IP位置 216.73.216.82

    健保公告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民國115年8月1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6-07-30

    發文日期     115-07-27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50113415號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30日衛部保字第1150126750號令辦理。

     

    公告事項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請查照。

     

     

    檔案下載
        115-3令
        115-3修正規定
        115-3總說明
        115-3對照表

     

    醫聖診療系統說明:請用戶更新醫聖門診系統版次至18.087以上即可適用!

     

    延伸閱讀

    115年8月1日起,西醫基層合理門診天數修訂為22日

    Copyright © Shang Chan Information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 Design by c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