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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民國114年9月1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5-09-05

    發文日期 114-09-04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40119403號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375號令辦理。

     

    公告事項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請查照。

     

    說明:

    本次主要特定診療項目新增二項、放寬支付規範六項、整併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項目及修正轉診支付標準。

    西醫基層總額相關修訂重點摘要如下:

    (一) 第一節門診診察費:為鼓勵醫療院所使用電子轉診平台及分級醫療轉診:

    1. 調升下轉及接受下轉等診療項目:新增00193C「接受下轉門診診察費加算―使用保險人電子轉診平台」。

    2. 調降上轉辦理轉診費:修正01036C「辦理轉診費_上轉―使用保險人電子轉診平台」支付點數、支付規範。

    3. 刪除01037C「辦理轉診費_上轉―未使用保險人電子轉診平台」。

    4. 配合00193C新增,修正01038C「接受轉診門診診察費加算」診療項目適用對象及支付規範。

     

     

    (二) 新增20049C「多發性硬化症∕視神經脊髓炎EDSS量表評估」。

    (三) 修訂14074C「HIV病毒負荷量檢查」。

    (四) 餘項修正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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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3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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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3修正規定

    114-3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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