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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健終身補助乙次B、C型肝炎篩檢受檢對象如何掛號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18-06-14
國健署規定:民國55年以後(含55年)出生且滿45歲,終身補助乙次B、C型肝炎篩檢之第一階段服務代碼21+L1001C及25+L1001C(罹患小兒麻痺者)
Q:「成人預防保健『健康加值』方案」當中,B、C 型肝炎篩檢之提供 方式及實施對象為何
說明: 民國55年或以後出生者,在滿45歲(年減年即可,不必算到月)時可以搭配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接受B、C型肝炎篩檢;滿45歲當年沒做,往後可再搭配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補做,但終身以1次為限。換句話說,今(100)年55年次可做、明(101)年56年次可做(但55年次在100年未執行者,可在101年或以後再搭配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補做)….以此類推。另外須注意的是,民國54年以前(含54年)出生者則不符合本方案提供之條件,且B、C型肝炎篩檢需搭配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一併提供,否則不予補助。【國健局條件說明:55年次以後且年滿45歲,終身做一次。即民國100年,只有55年次出生者符合;民國101年,則是55年次、56年次出生者符合,以此類推!】
Q:如何知道民眾是否有在其他院所做過
「成人預防保健『健康加值』方案」服務檢查單第3 題,請民國55 年或以後出生且滿45 歲(年減年,不必算到月)之民眾,確認是否曾於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時接受過B、C 型肝炎檢查,並簽名或蓋章。
系統操作說明:
符合成健掛時程代碼『21 / 25』且符合『21+ / 25+』之受檢條件者
掛號存檔時會再多一個詢問視窗(如下圖);
點選『要加做篩檢』申報為『21+/25+L1001C』(金額$500);
點選『不要加做篩檢』申報為一般『21/25』(金額$300) 【系統有提示機制,若曾做過會提醒!】

若掛錯篩檢條件要再修改,只要按下『F3修編』再存檔一次,會再次出現詢問視窗,再點選正確選項即可。

Q:系統可否提供註記方便病歷辨識
版本需求:醫聖門診系統版次8.0118以上
參數設定說明:
1-1、可由醫聖門診系統主畫面點選「參數設定」的「系統參數設定」進入。
1-2、可由醫聖門診系統主畫面點選「B院所資料」於右下方點選「其他參數」進入。
2、於畫面左下方「輸入搜尋關鍵字」欄內輸入參數編號『A169』按下ENTER鍵跳至該編號列上,
將「A3成人健檢加做(BC肝篩檢)是否帶入到主訴區」右方設定值改成『Y』,再按下「存起來」「離開」。

● 設定生效後,於「F3診療作業」主訴區會加註(成健BC肝篩檢)

● 完診資料於掛號修編畫面「特別記載」會加註(成健BC肝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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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功能為國健署提供API查詢資格供院所參考功能,若對查詢結果有疑慮請以實際判斷為準)